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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
释义
    不可以上诉,如果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除此之外,法院作出的裁定大多不可以上诉。
    一、债务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由于急需用钱,借款人会找到有经济能力的人寻求帮助,请求借款。在还款期到后,借款人或者担保人都不承担还款责任时,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纠纷的诉讼费一般包括: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一些债务纠纷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在起诉时,案件受理费有起诉方缴纳,案件审结后原则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民事立案要交钱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立案需要交钱。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民事立案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符合以下案件的,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三、二审不开庭的四种情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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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2: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