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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
释义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
    一、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
    1、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
    4、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
    5、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二、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
    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订立书面合同登记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注意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合同拟好后,当事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由于遗嘱形式包含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不是所有遗嘱都具有书面形式,因此遗嘱设立居住权的不拘泥于书面形式。具体的设立方式,房主一般会在遗嘱中明确把房屋的所有权给一方,居住权保留给指定对象,当房主去世后,居住权人需要持该生效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当发生争议时,已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一方优先受法律保护,享有权利。
    总的来说,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不得影响居住权人对该房屋的使用,卖方在出卖房屋时也应当向买方说明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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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8: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