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索赔被拒绝时,被保险人有权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所规定的理赔义务。如果保险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也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履行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遗漏重要事实,欺诈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 (二)以虚构事实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费的;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肇事方的机动车车险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不得以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否认保险责任。 以上是交通保险索赔被拒绝如何进行理赔处理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如果遇到交通保险索赔被拒绝的情况,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