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有哪些补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伤残等级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法律分析 1.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分别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能获得以下补偿: 1.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 医疗费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残疾赔偿金、残疾津贴和医疗费之和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5.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能获得以上补偿。 结语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不同,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分别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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