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孩改姓名需要的条件:1.小孩未满十八周岁的,即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者其监护人一致协商同意后共同到派出所办理手续。2.小孩是年满十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还要征得小孩的同意才可以更改姓名。3.更改姓氏可以是因为收养关系而要变更、可以是因为父母离婚后变更。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改名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