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一、国有土地证过户费用到底需要多少?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 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 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 实际上,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有可能是因为房屋的买卖,也有可能是房子的赠与。总之,每个人要结合变更土地使用证名称的原因准备相应的材料,到国土资源部门更改名字之前,双方应先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完成了变更,并且,土地使用证上名称的变更也不是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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