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身份证怎么预约 |
释义 | 异地办理身份证预约需要去当地的公安网或者政务网上预约。 1、本人到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证。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派出所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不能进行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况如下: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综上所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实施这项制度,将充分发挥人口管理信息化优势,解决当前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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