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报告遗产情况、防止遗产损失、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并需依法履行职责,否则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以后,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或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或由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执行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7、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遗产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分析 遗产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分析涉及对遗产的合法管理和监督。在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有几类人可以担任遗产管理者。首先是遗嘱执行人,根据遗嘱的规定,负责遗产的分配和管理。其次是遗产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并管理遗产。此外,法院也可以指定专业的遗产管理人,特别是在涉及争议或复杂的遗产案件中。遗产管理者的职责包括保护遗产、管理遗产财产、支付债务和遗产税、协调继承人之间的权益等。遗产管理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遗产的合法、公正、有效管理。 结语 遗产管理人的选择和职责是继承开始后的重要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报告遗产情况、保护遗产免受损失、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遗产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遗产的合法、公正、有效管理。在遗产管理过程中,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遗产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对于保障遗产的合法性和继承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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