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暗股是否会被明股排挤 |
释义 | 暗股不会随意被明股踢出,需要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签订书面协议作为证据。暗股是实际出资人,享有投资收益,名义股东仅是名义上的股东。暗股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决定,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包括:无利害关系、专业技术鉴定、有争议、虚假材料、不充分证明、不真实、不合法、违背公德、拒付公证费。 法律分析 一、暗股会不会被明股踢出 1、暗股不能随意被明股踢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为以后纠纷留下证据。暗股为实际出资人,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暗股协议需要公证吗 1、暗股协议要不要公证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决定是否办理公证,但公证的事项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是不能办理公证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暗股不能随意被明股踢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书面协议以确保权益。虽然暗股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并没有法律规定,但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需符合法律规定,如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事项真实合法等。因此,在办理暗股协议公证前,需要确保符合公证机构的要求,以保障协议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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