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起诉阶段,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第二阶段为答辩阶段,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第三阶段为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