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民法典也明确表示,成年子女对没收入、失去劳动力的父母,有法定赡养责任,不仅要保证其生活,也要有必要的亲情关怀。不过民法典还表示,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其实女婿不养岳父母很好理解,毕竟从法律上来看,儿媳妇、女婿并不属于子女。可以说,女婿是否赡养岳父母,全看他们的意愿,他们赡养是美德并非是义务和责任。 《民法典》 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条,成年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 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1069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1074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