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孩子不允许见面,该怎么办?
释义
    离婚时有探望权约定,如判决书确认,可行使探望权。对方不协助可起诉强制执行。如无判决书,可起诉要求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如果离婚时双方已有探望权协议,并在判决书中确认,则可根据判决书行使探望权。若对方不协助,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探望权,可采取拘留或罚款等方式惩罚有协助义务的人。若离婚判决书未判给探望权,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授予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3: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