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中的“少赔”理由是否存在歧视病人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常常使用“少赔”理由,即给予部分赔偿而非全额赔偿。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存在歧视病人的情况,还需要深入探讨。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少赔、拖赔或者不赔。 2.《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因消费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人身特征或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种类等因素,歧视消费者。 3.《反歧视法》第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婚姻、性别、种族、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年龄等人身特征的歧视行为。 综上所述,若保险公司使用“少赔”理由存在歧视病人的情况,将违反保险法、电子商务法和反歧视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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