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公积金贷款要符合哪些要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湖北省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买住房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需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需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未缴 法律分析 一旦住房公积金制度得以建立,员工在职期间需要持续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且不能间断或中断。市民可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公积金贷款,减轻自身经济压力。那么湖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住房公积金启封并重新缴存满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未缴存的职工不可申请。 拓展延伸 湖北省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2.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申请人必须是男性; 4. 申请人必须是成年人; 5. 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6. 申请人必须是公积金贷款的合法申请人; 7. 申请人必须提供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权拒绝申请,并责令申请人改正。 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后,职工需持续缴纳并保持连续足额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购买住房需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需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需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同时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且公积金中心有其他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未缴存的职工不可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