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纪委”全称是“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的一个执行纪律组织。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上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同级党委的领导,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按照党章的规定行使职权。 3、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4、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同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保证全党在政治上的统一。 5、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 6、维护党员享有的权利,支持党员的正义斗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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