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就医是直接减免的吗 |
释义 | 社保卡就医是直接减免的。满足条件的才可以报销,连续缴纳够规定时限才能报销;超过起付线才可以报销;医保有封顶线,不可以无限报销;有些药物和附加费不能报销;报销不要超过时限。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医保卡和社保卡是不一样的,医保卡就是医疗保险卡,是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看病用的。而社保卡就是社会保障卡,集医保、养老、失业及其他居民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卡。社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功能。社保卡事实上具有两张卡的功能,一种功能是医保结算,另一种是银行卡。如果市民卡里有钱,在医院付费时,自负部分可直接在卡里扣,是医保可报部分启用医保结算功能,从医保基金里扣,自负部分启用银行卡功能,从市民存款里扣。 综合医疗保险看门诊普通病,是刷卡,用的自己账户上的钱(综合医保是有个人帐户的),如果医保个人帐户里的钱用完了,就只能自己出现金了。除非门诊大病,才可以用社保记帐,自己出很少的钱或不出钱。这些大病是有规定的,现在深圳规定17种大病门诊可以用社保来看,而且要在社保定点医院看才行。所以还是少得病,身体好是最大的财富。 再说说住院,住院都可以用社保,几种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些差异,但差别不是很大。住院,有部分不是花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先记帐,再由医院同社保局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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