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以下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如下:1、婚姻登记处不具有管辖权;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没有携带离婚协议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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