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车牌照是不可以过户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汽车牌照施行跟人不跟车的原则。当原车主将车辆卖出,原车牌将会在原车主名下保留6个月,如果6个月内原车主未注册登记其他车辆且要求使用原牌照,则该牌照车管部门回收作废。二手车的买入方不能保留和使用原车牌,需申请注册新的车牌。 一、车辆继承连带车牌吗 车辆继承不连带车牌,车辆继承后,原车牌要收回,确定新的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汽车过户后原车牌照可以保留多久 规定是车辆的持有人在持有车辆3年以上前提,办辆过户手续时候,可以申请保留6个月,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买其他车辆申请使用保留的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过户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