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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拒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办
释义
    公司拒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仍可能视为送达。中国邮政规定中明确,即使被拒收,只要邮件已送达公司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若邮寄记录显示公司签收,公司不能以签收人无代表意图为由推脱责任。这对劳动仲裁有重要意义,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王律师提供咨询服务,致力于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分析
    实际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只要能证明这个意思告知到公司就行,如果我们在邮寄时已经在邮寄的面单、信封上写明的邮寄的主题和大概内容,即便公司拒收,也不影响是否送达。
    但对于一般的快递公司,如果公司拒收,那我们在证明上可能会相对比较麻烦。但随着这些快递公司越来越规范,以后会逐步方便起来的。
    还有的人说,公司会安排一个老大爷在门口收发快递,实际公司负责这块的人根本没看到我寄的东西,就直接被老大爷拒收了,怎么办?这个时候中国邮政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用其他快递可能还真没这个待遇。
    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寄这类的通知被公司拒收后,在劳动仲裁时,公司经常会耍赖说公司的人事部、老板并没有收到这个通知,因此不能视为送达。
    给公司寄被迫离职通知,公司拒收?学会这些操作小技巧就不担心
    关于中国邮政的相关规定就非常有用,拒收也可能被视为送达。
    1、视为送达的情形中有这么一条“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也就是说,一般公司的员工代为签收的,也视为公司签收。
    2、中国邮政将邮件送到了公司的地址,即便被拒收,也被视为有效送达后,被公司拒收。
    3、如果我们在邮寄面单上、信封上等都已经写明邮寄的文件内容,能显示自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图,那么意图已送到到公司。至于公司签收或是拒收,则是另外一回事。
    4、如果邮寄记录是在公司签收的,即便公司说签收的人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图,那也只是公司内部制度流程的确实,并不能排除公司签收的责任。
    我是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王律师,有任何问题欢迎来向我咨询,我会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若能证明意图已告知公司,即使公司拒收,也不影响送达效力。尽管对于一般快递公司,证明可能较为困难,但随着快递行业规范化,将逐渐便利。若公司安排门卫收发快递,中国邮政的优势将显现,其他快递可能无此待遇。在劳动仲裁中,公司常以未收到通知为由耍赖,但了解中国邮政相关规定非常有用,拒收也可能视为送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员工代为签收也视为公司签收,即使被拒收,邮件已送达公司。如果邮寄记录显示公司签收,公司称签收人不能代表公司意图,仅为公司内部流程,不能免除公司签收责任。作为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我将竭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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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