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面积误差如何处理?定金退还问题 |
释义 | 商品房面积误差纠纷需通过协商解决,定金退还需看是否签订了定金合同;处理面积误差原则:3%以内实结算/超出3%买受人可退房,开发商退款并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时补足或开发商承担。购房者应谨慎验收房屋面积,必要时寻求专家律师帮助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是否可以退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并无强制性规定。因此,若出现购房面积误差的纠纷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关于定金的问题,要看购房者交付定金时是否签订了定金合同。 如果购房者有签订定金合同,则看对退费的约定是什么;如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则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是合理的,可以全额退回定金。 二、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误差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商品买卖中,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购房合同中对于面积等事项的约定来交付房屋,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约。而购房者在收房验房时,要谨慎查验房屋的面积,看看是否有面积的误差,如果有,就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解决,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寻求帮助,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并无强制性规定,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若购房者有签订定金合同且未约定退费规定,则购房者有权全额退还定金。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面积及误差处理办法,保障双方权益。如合同未约定,误差在3%以内的按实际结算,超出3%的买受人可选择退房或补足差价。购房者应谨慎验收房屋面积,如有误差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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