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还需要继承公证吗 |
释义 | 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一、继承公证与遗嘱公证区别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其全部继承人。 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以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公证,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 二、遗嘱的继承如何进行公证? 关于遗嘱继承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遗产证明。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证明文件。 5、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6、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7、有多个继承人的,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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