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一、应纳税额是怎样的?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二、广州土地使用税最新征收标准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用地面积乘以该用地地块级别对应的税率,广州,一级是27元,二级是18元。三级土地10元、四级土地6元、五级土地4元、六级土地3元。此外,将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征税标准纳入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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