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辐射证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相关表格,准备上述申请材料; (2)向自治区环保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许可程序: (1)书面申请材料由核与辐射管理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送厅领导签批。 (2)申请材料签批后,经办人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打印许可证件。签章后,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3)销售、使用I、II、III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以及拥有甲级、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由核与辐射管理处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合格后,方能取证。 (4)许可情况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示。 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第七条 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根据不同专业另行规定。 第八条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组织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