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约定房价和付款时间;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一定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并保证原卖方在交付时设定的抵押权已被清除;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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