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货车在天津通行的规则如下: 一是每日7时至19时,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新能源车除外)在外环线上行驶; 二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新能源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外环线)以内道路行驶; 三是全天24小时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 四是部分路段设置有货车禁行标志限行货车。如五大道周边区域设置的货车禁行标志,及快速路沿线设置的全天24小时限行中型重型货车标志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