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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注销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处理
释义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
    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
    一、公司注销前签的协议有效吗
    公司注销后,公司就线上,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注销后就无效。而公司在注销前,要处理签订的合同,一般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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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