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 川府发[2011]28号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10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拓展延伸 四川成都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最新政策,四川成都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政策,工伤赔偿标准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细分,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益。对于轻微工伤,赔偿标准将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计算,确保受伤工人得到合理的赔偿。对于重大工伤和职业病,赔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以应对更严重的伤害和损失。此外,新政策还加强了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管理要求,促进了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这些调整旨在保护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为工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结语 根据最新政策,四川成都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新政策细分了不同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工人权益。对于轻微工伤,赔偿将根据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计算,确保受伤工人得到合理赔偿。对于重大工伤和职业病,赔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以应对更严重的伤害和损失。此外,新政策还加强了工伤预防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了劳动保障制度。调整旨在保护工人权益,提高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为工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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