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款在法院,法官一直没有给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的执行款一直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法院院长批准延长执行等情况。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款在法庭上,法官一直不给怎么办? 法院的执行款一直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法院院长批准延长执行等情况。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在山西洪洞县,法院判决后,在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一直没有执行,可以转到中级人民法院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者向法院提供财产执行?法官没有采取措施。被执行人转移资金?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可以由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2、如果被执行人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另外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从而得予执行。另外,如果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个多月来,法院一直没有退还诉讼费 法院一直不退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申请退还诉讼费申请书找法院,对于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你好,张律师,我去法院执行别人,一个多月没有结果怎么办 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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