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里面遗留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主要是为了偿还申请人的债权,而户口的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户口过户按照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流程办理,由竞买人与房屋的户口人协商处理。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原房屋的户口人协商,办理过户。如果原房屋的户口人员拒绝共同解决户口问题,海马法拍房提示,买家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根据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如何避免户口迁移纠纷 1.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人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全面了解司法拍卖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 2.与户籍登记人书面确认户口迁移情况: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建议买受人与所有户籍登记人确认能否迁出户口及迁移的相应期限。特别是所有权人以外的登记人,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对其户口迁移情况进行确认。 3.提前向公安机关了解落户政策: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职权范围,不同区域具有一定差异性,建议买房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涉案房屋的相关落户政策。特别提醒买房人,落户要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条件。 4.参考“社区托管户”政策:持证未落户人员、售房离婚无处投靠人员,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市内无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公民,可申请社区(村)托管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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