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如果是到期换领的,最早只能提前90天内办理,但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 身份证 遗失或者损坏的,不受此限,可以随时补办。当事人身份证到期的,属于换领,因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而补办的,是没有时间上的限制的,丢失或者损坏后,即可申请补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