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髌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1、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跟离婚是由谁提出来的,是没有关系的; 2、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共同财产的确认、夫妻双方是否有过错等; 3、离婚时分割的只有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所得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的是不加以分割的,如果在这点上有争议的话,可以在离婚前找律师做好咨询了解工作; 4、夫妻一方被认定为婚姻过错方的,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婚姻过错方的情况有: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的, ③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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