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断缴1个月,会不会影响报销? |
释义 | 生育保险要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能享受,若公司倒闭可在其他公司继续缴纳,费用自负。夫妻双方均参保由女方单位填报津贴申领表,若女方未参保男方可享受晚育津贴。 法律分析 不能。生育保险断交,未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不能享受生育保险。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在参保状态。 2、如果真的发生了公司倒闭的情况,可以挂名在别的公司继续交生育险,不过那个费用需要自负。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 拓展延伸 生育险缴费中断一个月,对报销产生影响吗? 生育险缴费中断一个月对报销可能会产生影响。根据相关规定,生育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缴费中断可能导致参保人员在中断期间无法享受生育险的报销待遇。具体影响取决于中断期间是否发生了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用。如果在中断期间有医疗费用需要报销,可能会导致这部分费用无法得到报销。因此,为了确保报销的连续性,建议参保人员按时缴纳生育险费用,避免缴费中断带来的不便和可能的影响。 结语 生育保险断交,一年以上未连续缴纳,无法享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应累计满一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保持参保状态。若公司倒闭,可转至他公司继续交纳生育险,但费用需自负。夫妻双方参保,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若女方未参保,男方参保且享受晚育津贴。生育险缴费中断一个月可能影响报销,建议按时缴费以确保连续性和避免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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