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出租方是房东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出租屋的合法性、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义务,以及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方称为房东,承租方称为租客。一旦双方确定了房屋租赁关系,就会签订一份专门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房屋租赁出租方是房东么 出租人是房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二、出租房屋要考虑哪些问题 1.房东一旦与房客签订了租房协议,就与之建立了租赁关系,因此房东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这种监督的权力不是公权力,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 2.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房客在出租房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时,均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令其立即收回房屋,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东知情不报,就触犯了刑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责任和义务: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三、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是什么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如下: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结语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方称为房东,承租方称为租客。一旦双方确定了房屋租赁关系,就会签订一份专门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东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发现房客有违法犯罪活动时需立即收回房屋,否则将触犯刑法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房屋出租人还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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