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
释义 |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项目和各参建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的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施工单位具体有什么工程质量责任 1、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以下工程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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