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何规定的 |
释义 | 屋建筑工程保修期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所确定的期限。 法律咨询: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何规定的咨询 律师回答: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工程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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