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 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15条第 (四)、 (五)项规定的情形的;( (四)刑诉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编者注)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国家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最长的时效为二年,是从被确定违法之日起进行计算,一旦超过了时效而选择不提出赔偿的话,那么自己就会丧失保护的权利,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