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离职证明能不能入职?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离职证明是可以入职的。 一般来说,虽然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但若该员工客观上已经与上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则录用该员工已无法律障碍,可以入职。对于那些确实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参考如下方式减免法律风险: 1、首先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无法提供的原因,做好相应的背景调查。多方查验,检验并判断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即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 2、对于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信息搜索,总会找到一些有效信息; 3、背景调查过后,公司可要求员工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本人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并保证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对原单位的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全部由员工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环节如下: 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凡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 2、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3、如属裁减人员,还应提供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优先录用的就业保障;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原合同鉴证部门备案。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环节还有:依法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对意见应认真研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处理。如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还要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等等。 对于作为劳动者来说,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新来的职工办理好工作上的交接。而且用人单位也要出具相关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正常的结算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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