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生育险报销流程 |
释义 |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应 符合如下法定条件: 1、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其他条件。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综上所述,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需要在生产前将用于报销生育费用的相关资料交个用人单位,又用人单位申报到当时社保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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