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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权公寓存在的风险
释义
    (一)没有产权。很多销售在宣传中会多次强调项目存在独立产权。但实际上并没有,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项目,且不说项目未来房价涨跌与你无关,万一小开发商跑路,你还很难进行维权。
    (二)使用权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能买卖,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预付租金不得超过12个月。那些承诺给你25年使用权的,小心为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这些项目通常有四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协议许可证》、《施工证》、《用地批准书》,但就是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这也就是为什么官方多次强调请勿购买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
    (四)返租期没有保障。开发商把托管业务委托给别人,万一有什么事故发生,按以往的套路可以顺手把责任都推给托管公司。而且万一要是真租不出去的话,这个租金还能找谁要呢?
    (五)要注意理清土地所有方与投资商的关系、土地性质及物业类型等。
    比如不少项目所在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物业类型为厂房等,但按公寓的形态对外销售使用权。这类物业尤其需要特别留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及附件,特别是《建筑报建图》。一旦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后期难以通过竣工验收,无法获得房地产权证书等。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不得进行出租。
    一、房地产商什么情况下可以售房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预售商品房。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本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商转让房地产,必须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国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目的,是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该证件同时也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本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施工各种条件,允许其开工的批准证件。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活动,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监理、设计、资金、图纸、建筑材料等各方面的因素。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五)《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商品房预售可以加快房地产融资、搞活房地产市场。但这种方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房地产商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预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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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