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出具借据注意事项是什么 出具借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应清楚地表达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主体,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以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允许时,应在借据上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并签字。最好按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客体数量单位要明确,数量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然后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要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明确,有利息协议的,应当说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有违约金协议的,应当说明。 二、什么样的欠条才有法律效力? 欠条只要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出借人、借款时间等主体内容,则为有效欠条。欠条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和签名。欠条的主体应当写明欠什么人的钱、具体的金额,并注明还款日期,需明确表达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当自然人为欠条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必要时在欠条上复印居民身份证号码,而以法人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