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贷款担保人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什么 依照法律的规定,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如果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合同成立生效后,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依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以下情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责任是怎样的?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保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的要办理相关手续: 1、借款人发生债务转移的,必须取得本行同意,并必须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或另行更换本行认可的保证人。本行和保证人须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2、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需要展期的,须取得原保证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应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3、借款人要求变更信用业务合同的,应当事先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出具同意变更信用业务合同的意见,是借款人与本行协议变更信贷合同的前提条件。 4、保证人因转变企业体制或经营方式需要变更保证责任的,本行应及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保证人,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新的保证人予以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及时变更保证合同。 5、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分配后不足清偿的部分,仍有权向借款人要求偿还;也可以在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可能被宣告破产时,及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保证人不更换或借款人拒绝提供的,本行有权提前收回信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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