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探望权包括离婚父母与子女的亲密接触。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的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行使探望权需要依据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或双方协议的实质内容。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会通知双方继续执行离婚判决。探望方式和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然而,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探望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 法律分析 探望权包含的内容有: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4、探望的方式; 5、探望的时间; 6、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 拓展延伸 探望权是指被剥夺自由的人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享有与亲友会面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探望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保障被剥夺自由的人与外界的联系,维护其人权尊严。然而,探望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刑事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能会受到限制,以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此外,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探望权进行限制,以保护公共利益或他人的权益。综上所述,探望权的法律保护及限制是为了平衡被剥夺自由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结语 探望权是指已离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行使需符合离婚判决或协议内容。中止探望权需符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探望方式、时间等需协商确定。探望权保护被剥夺自由人与亲友会面权利,但也受限于刑事侦查和公共利益等因素。法律保护与限制旨在平衡被剥夺自由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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