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股权登记日(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 2、配售缴款日(1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具体日期以公告为准。 3、配售对象: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4、配售价格:人民币100元,配售单位:申购单位为1手或1张,具体以账户实际情况为准。 5、配售比例: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投资者的可配数量可通过“我的持仓”进行查看。 6、老股东参与可转债配售后还可参与可转债申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