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补偿金多少 |
释义 | 一、老人去世补偿金多少 老人并不是所有的人死亡都会有赔偿的,有的人是自然死亡的,有的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有的是退休人员死亡的,每个人死亡的情况不一样,有的人可能会按照意外死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有的可能会获得丧葬补助金等补偿。下面分别按照不同的情形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退休职工死亡的补偿标准。 如果属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60岁以后死亡的,就是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或是病亡,对于企业退休职工的死亡补助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的规定,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来执行。 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精神,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60岁以上死亡的退休人员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抚恤金标准,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二、死亡赔偿金数额有多少 首先,要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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