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或者对同居期间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会予以受理。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其中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产生的非婚生子女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一致的权利。 二、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不用解除的,不归法律管辖,由当事人自己解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已经受理的,需要裁定驳回起诉,但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我国是不受理只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同居关系是不用人民法院来解除的,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的,但因财产或者子女问题有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是才受理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 2、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3、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4、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纠纷,则可以待女方生产之后,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