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通过公证来收集证据。公证机关作为公正第三方,可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证据真实性,有助于提高理赔成功的几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保险标的发生的风险负责,不得推诿、拖延或者无理拒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公证机关可以鉴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以及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权利、行为和事实等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认定的,由对方举证;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但对方对该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由当事人提供证明。 因此,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有助于提高理赔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