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警察简称法警,是负责司法押解、看守等任务的人民警察,主要分布在检察院、法院、监狱等部门从事执法工作。 法警的编制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干部编制;第二大类,聘任制:聘任制就是包括了所有类似以工代警的行政编、事业编等各种形式的非公务员的另类“铁饭碗”,也是属于人民法院的正式工作人员;第三大类,聘用制:虽然跟聘任制只相差了一个字,但是性质上确实有着天壤之别。聘用制法警其实就是法院内部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自己招收的临时合同人员,法院自己发的工资,不占法院编制。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协助救治,必要时应当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