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办协议离婚手续,首先应该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的,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