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商号使用权的主要内容有: 1、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2、商号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3、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其他企业使用商号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