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产品注册商标需要的条件如下: 1、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5、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7、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8、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